photo credit: mikebaird

你可以玩出一片天

大學時辦活動,我們絕對會為了一個根本沒人注意的細節,付出不成比例的時間。那時沒人叫我們自燃,可我們燒得比誰都旺盛。 隨著年紀,我們被迫接受了一些自己不想做,但大環境認為我們該做的事情。我們並非自己所想的那麼能掌握自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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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文章說到跑步,其實我是一位非常遜的跑者,沒幾步就進入一般人得跑好幾公里才會有的「撞牆期」。不過這也意味我很快就能體會到腦內酚帶來的快感。

photo credit: joshjanss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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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點的反面就是優點。
我通常在我家後面的公園慢跑,北投什麼不多,公園最多。
清晨的公園裡有長青團體在練外丹功、穿制服的學生邊玩手機邊溜狗,菲傭推著輪椅上的老主人,還有年輕父母趕在上班前,牽著剛會走路的小寶寶散步。在這微小溫馨的大同世界裡,我帶著耳機嘴唇發白,不時擦拭流進眼裡的汗水,邊喘氣邊傻笑,獨自感受腦內酚產生「近似XX的快感」。有位菲傭偶爾會跟我打招呼,握拳替我打氣,跑近一看,她拳頭裡總塞了一支手機,應該是準備隨時替我叫救護車的吧。
我覺得既尷尬又好笑,彷彿回到大學辦活動,在眾人面前耍寶的時光。
大學時期的回憶
大學時,我們很隨興、用很不切實際的眼光看世界。
photo credit: aktivioslo via 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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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大一時,因為看了Bon Jovi 的 〈Live from London〉演唱會DVD,我與朋友決定組團。我們各自兼家教賺錢學樂器、租練團室,拚命練習好幾個月,只為了不到二十分鐘的系上晚會表演。這件事占據了大一將近一半的課餘時光,而大學生絕大部分的時間都算課餘。
花這麼多時間,從現在工作的角度來看,換來最實用技能只有:上台前在手上寫「人」吞掉不會讓你不緊張(更別提緊張到把人寫成入),把觀眾的頭想成是馬鈴薯比較有用。
不止這件事,四年下來,常常會為了這種缺乏正當理由的活動,花上大把大把的時間。就算得到無數快樂的回憶,但要是認真趁斤論兩的計較,只能搖搖頭說年少不懂事,太揮霍了。
現在,我們跟朋友約吃飯,得先檢查以小時為單位的行事曆;同事請你幫忙,得先想想他是不是每次都把事情丟給別人;陌生人的聚會嘛,跟工作有關嗎?有能成為另一半的潛在對象嗎?沒有,不好意思可能沒辦法。我們成了精打細算的大人,不再犯下浪擲光陰的錯誤。
但,加班回家的路上,我們不再像以前深夜從系館或社辦離開時,跟旁邊的人說笑,抬頭遙望星空。
那個時候,我們玩得很開心。
現在的我,做得不一定開心。
走進辦公室,我第五次修改下周截稿的論文,每隔五分鐘抬頭逛臉書;每隔一小時去泡咖啡,洗杯子時發現眼鏡上有塊小灰塵,又花一分鐘洗眼鏡,仔細擦乾。我沒那麼愛乾淨,我只是不想工作。
許多老闆愛把「魔鬼就在細節中」掛在嘴邊,他們責難員工不夠細心、不夠負責。但我深信沒人喜歡故意犯錯。有些時候,無法做好的問題不在於粗心,不在於找不出惡魔,而是找不到「細節中的樂趣」。想想,大學辦活動,我們會為了一個根本沒人注意的細節,付出不成比例的時間。那時沒人叫我們自燃,可我們燒得比誰都旺盛。
長大的道理
看到這裡鐵定有人會用不以為然的口氣說 : 廢話,長大了哪能像以前那麼隨心所欲。
photo credit: mikebaird
我不認為我說的一定是正確的,不然現在我應該在 youtube 上舉辦面向全世界的演講,即時三十七種語言翻譯,聽眾們邊做筆記邊用室友聽不到的音量覆誦我強調的句子。我只想提出一兩個大家偶然會想到但卻沒仔細想過的道理,然後,我們一起討論看看是否真是如此。
我的理論是:隨著年紀,我們被迫接受了一些自己不想做,但大環境認為我們該做的事情。好比那常聽到的故事:女大學生在酒店端盤子,端久了,某天被要求坐下來敬杯酒;第二次、第三次,開始習以為常,終於有一天,制服一換,粉墨登場。
我們並非自己所想的那麼能掌握自我。
在環境、在偷瞄他人的腳步中,我們不自覺地改變了預定的方向,然後,得到更多大家想要的,但對自己來說不是那麼必要的。更糟糕的是,因為做的是不感興趣的事,我們失去了「玩的心態」。
什麼是玩的心態? 
photo credit: Conor Keller | fortysixtyphoto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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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的心態並不是隨便、輕鬆、笑到岔氣就算了。
因為是有興趣的,所以想挑戰看看;
因為是想做的,所以願意多花時間做到完美;
因為在準備過程中能體會到快樂,所以「台上一分鐘、台下十年工」是再愉快不過的事情。
工作效率太低可能是懶惰,但也可能是對這件事沒興趣,下意識地逃避。說一個謊得花更多力氣去圓謊,這還算好的,要是做了一件不喜歡的事,絕對得花上更多力倍的力氣才能完成這件事。
至於該怎麼找到喜歡的事情,將興趣與工作結合,甚至就像跑步一樣,有些事情得先強迫自己幹一陣子,才能體會到箇中趣味,或是因為成就而產生興趣。這些是更進階的難題,如果有人知道答案的話請私下寫信告訴我。
最後,我記得每次跑步時,頭幾圈要是有車從巷子裡出來,我都會放慢腳步讓對方先過,但要是在最後一圈,已經累到吐舌頭的我,反而會趁著腦內酚帶來的快樂,加快腳步趕在車子前頭跑過去。
好之者,不如樂之者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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