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 MRI Network Recruiter Sentiment Study 的統計,在過去四年,企業招募的大環境逐漸走向以求職者為主導的人力市場(A Candidate-driven Market),尤其在 2014 年,已經與企業為主導的人力市場 (An Employer-driven Market)明顯分出差異。比起從前,我們在職場上擁有較多的選擇權、更寬廣的機會,與更有利的談判空間。對於思考轉職的妳, 聽起來是否像是打了一劑強心針呢?如同一場球賽,我們(求職者)在這場競賽中似乎占了主場優勢。
既然人力市場的結構出現了如此不同的變化,那麼對於從前常聽到的轉職建議,還適用嗎?其實哈佛商業週刊的《Setting the Record Straight on Switching Jobs》探討轉職觀念的趨勢整理,對應到自己之前的工作轉換經驗,再加上跟朋友的討論後,覺得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。
從離職的話題當中,觀察到在轉職的過程我們常面臨到下列三種情況:該不該向主管坦白妳正在尋求下一個工作機會?我需要賺滿我的年資再離開嗎?萬一公司提出更好的條件慰留,我該如何應對?
最好不要告訴主管:妳正在找工作?
雖然每個人都有尋找下一份工作的權利,但是對於向主管坦誠的那個當下,還是有種空氣瞬間凝結般地不自在。有人形容離職就像與情人分手,那麼跟主管坦白自己正在尋求另一份理想工作,不就形同告訴對方自己已經出軌了嗎?而因為這份不自在(當然也擔心一個大意就馬上丟了手邊的工作飯碗),許多人就會直接以「不能說的秘密」來處理,不告訴主管與同事自己目前的求職狀況。前述文章作者 Amy Gallo 也認為從前所謂「若是想離開公司,你就形同一個背叛者」的觀念已不再適用於現今的職場倫理了。
相對的,受僱者希望與你維持一個良好的互動關係,除了預防離職員工將來可能散播公司的負面形象外,也留給彼此未來再次攜手合作的空間。
Marissa Mayer 從 2012 年終開始擔任 Yahoo 執行長開始,就曾表示「 hiring the right people 」(人才優先)是首要其衝。而這之中也包括所謂的「回力鏢族群」(Boomerangs),意指曾經在 Yahoo 工作的員工們,企業敞開心胸地歡迎人才回家。據統計在 2013 年前三季, Yahoo 錄取的所有員工之中,就有 10% 是這群回力鏢族群們。
除了目前企業對於員工離職採取比較開放的態度之外,妳的上司或同事或許還能幫助妳轉職,成為妳下一份工作的貴人。換句話說,就是藉由資訊透明化來強化既有的人際關係。以自身經驗為例,當初要從新加坡搬回台灣時,部份原因在於未來有前往愛丁堡的計劃;在一次聚餐中,我認識了當時合夥公司的總經理,聊天之中發現對方在倫敦與愛丁堡設有辦事處,因此我主動向他表示將會前往發展的計劃,或許將來有機會在國外碰面,或有工作上合作的機會!而對方也十分友善,表示願意幫忙。對於有如此樂觀的開始,讓我體會到資訊透明化的好處,也對於在這份工作中所能累積的人脈養分覺得感激。比起隱瞞自己將來的去向,我更滿意能在誠實的對話中,與公司及共事的同事們表達自己接下來的計劃。
甚至想要當可以更自主彈性管理的自由工作者 (Freelance) ,之前的文章有提到,有 25% 的人第一位客戶是前任雇主。這表示雙方的關係不一定是上司或雇主,未來也可能變成合作夥伴。
我建議大家可以多觀察主管的風格與對員工離職的接受程度,藉此來決定轉職時要調配資訊透明化的程度。
每一份工作至少要待滿 1 至 2 年?
記得當初應徵上人生的第一份工作時,我收到了前輩所提醒的一條職場守則:「至少要待滿一到兩年,這才算真正的資歷。」而這關心我的前輩就是我那生於戰後嬰兒潮世代的父親,之後我也的確謹守本分在藥廠待滿兩年,心想,加在履歷上一定挺好看的。
但對於這個填充式的舊觀念,似乎已經走向歷史了。原因除了千禧世代職場觀念大不同於以往,演變下的職場生態使我們更容易轉換工作。另外,制式的認為年資 = 職場加分的觀感,可以說是脫離了現實生活。試想著人生旅途中可能出現的各個場景,像是為了伴侶而舉家遷徙、照顧家庭成員、需要休養或有更好的人生規劃、充電進修等,這些都有可能是與現任工作在不斷拉扯的另一項原因。在大環境演變下的企業與主管也逐漸用較於開放的觀念審視求職者,只要情況合理,並「誠實」表達,都不會輕易被當成職場跳蚤的。
想起友人也曾經為了履歷著想,而勉強自己繼續在一種毫無熱情的方式下工作,只恐怕這時的生產力也所剩無幾了,對雙方都是無意義的折磨啊,何況人生最有價值的就是「時間」。
如果真的決定跳槽,與其考量履歷上的時間長度,或許可以思考這些轉換成本(找新工作所需要的時間跟人力、新環境的適應)值不值得妳的付出。
別太急著辭職,看看公司會提出怎樣的 Counter offer?
當認知到妳有離開的念頭時,為了能夠挽留妳,公司向妳開出優質的條件(Counter offer)。這些 Counter offer 可能是更高的薪資、更誘人的福利或是僅止於口頭上的承諾。雖然決定離職了,但好像 Counter offer 的提供下,好像這樣就能夠滿足工作上追求的 A 或 B 呢!
面對這種兩難的情況,全球高階主管獵才公司億康先達(Egon Zehnder International)的資深顧問 Fernández-Aráoz 就表示任何情況下的慰留,其實對雙方都沒有益處。 Fernández-Aráoz 認為的理由有兩個:
1. 當初想要離職找尋下一份工作的原因,並不會輕易消失
回想妳對這份工作失去熱忱的理由,即使企業提出相對應的條件挽回,但通常很難有好的結果。統計數據顯示:約有 80% 接受原公司調薪留人或其他條件的員工,通常會在 6 至 12 個月內辭去工作或是被解僱;而其中一半的人會在 90 天內開始找工作。即使主管盡力達到妳所要求的,但不要忘記另一個風險:缺乏忠誠度的印象可能會影響未來的升遷機會。
2. 若是已經找到下一份工作,則務必尊重提供新職務的公司
體貼企業與妳面試溝通的時間與成本,維持良好的關係(Don’t burn the bridge),對於長期的職涯規劃上絕對是正面的。
或許在 Counter offer 的光芒下,離職的理由似乎不那麼明確。那就回過頭思考想要轉換工作的動機與初衷吧!留下來後,是否能夠與妳未來的目標相符?長遠的目標與職涯規劃絕對比跟隨短期的解決方案來得重要。在明白自己內心的聲音後,才能夠堅持自己的立場,無論是接受或是婉拒公司的好意。
打破舊觀念,創造更多雙贏
從決定離職開始,就是一場不斷下決定的接力賽。不管是一兩年就換工作,或是千萬別跟主管說我在找工作,這對從前以「終生職」為目標的工作者是不可出現的觀念!但很幸運地,我們在一個逐漸轉向以求職者為主導的人力市場中。除了工作技能外,許多離職的舊觀念也需要變化。相較於過去,我們其實更具備主場優勢,所以試圖創造與僱主雙贏的局面,然後再往下一份更富挑戰性、更具成就感的職涯發展前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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