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資法聲明

心契機有限公司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為保護您的個人資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於下列事由與目的範圍內,
說明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方式。當您填表完成,表示您同意以下內容:。
蒐集之目的: 本公司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,取得您的個人資料,目的在於提供良好服務及執行職務。
您同意本公司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、與您聯絡、提供您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之
相關服務及資訊, 包括但不限於進行獎項及贈品兌換活動、會員登錄及驗證、廣告行銷、服務訊息、特
別活動、新服務、 新產品之通知等用途,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。
個人資料之類別:您可依您的需要提供個人資料,包含識別類(例如中、英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聯絡電話、地址、電子郵遞地址、帳戶號碼與戶名、其它識電子識別標章)、特徵類(例如出生年月日、個人照片、筆跡與紙本文件)、社會情況類(例如:職業、學經歷)、財務細節類(例如:銀行帳號、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)等。
您同意本公司利用您個人資料的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期間:本公司存續期間或依法令之資料保存期間。
地區:本公司提供服務之地區。
對象:本公司、本公司之分公司、關係企業、本公司之共同行銷、合作推廣單位、業務往來機構,以及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
金融監理機關。
方式:以電話、簡訊、電子郵件、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技之適當方式作個人資料之利用,包括任何依法本公司得利用之方式,
但不限於使用於本公司或與外部合作之行銷,並於法令容許之範圍內,為行銷建檔、揭露、轉介或交互運用予本公司及
其合作對象。
對於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部分,您日後仍得享有下列權利:
得向本公司查詢、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。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。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。
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。
本公司利用個人資料行銷,您表示拒絶接受行銷時,於法定合理期間本公司即不得以行銷之名義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您的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您同意本公司得繼續保存、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除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業務
所必須或為遵循其他法令之規定者外,您可隨時向本公司請求刪除、停止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惟您若選擇不提供,或只提供部份、不完全、不真實或不正確
之個人資料予本公司,或提供後向本公司請求刪除部分或全部個人資料,或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,經檢舉或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
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、盜用等情形,導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,或提供您本公司或合作機構更完善之商
品及服務、通知及訊息等,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對您的服務。
本公司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,修正時亦同。
您已清楚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具有書面同意本公司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。
法律顧問:元亨法律事務所